2020-08-26 16:07:39
宅基地是農民安身立命之本,是建設用地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牽涉利益最復雜、推進最為審慎的領域。
日前,北京市出臺了《關于落實戶有所居加強農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設管理的指導意見》。
01
嚴禁城鎮(zhèn)居民
到農村購買宅基地及房屋
《意見》從多個方面對農村宅基地的審批、建設、管理作出規(guī)定,切實保障農民居住需求。
對于農村宅基地有償退出與轉讓問題,《意見》鼓勵進城落戶及“一戶多宅”的村民,自愿有償退出閑置宅基地,并且鼓勵和引導村民在征得村集體經(jīng)濟組織的同意下,在本集體經(jīng)濟組織內部向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村民轉讓宅基地;特別強調嚴禁城鎮(zhèn)居民到農村購買宅基地及房屋,嚴禁城鎮(zhèn)戶口向農村遷移,嚴格管理農村之間戶籍遷移等事項。
在落實戶有所居、保障本村村民居住需求的前提下,明確村集體經(jīng)濟組織及其成員可依法通過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發(fā)展鄉(xiāng)村旅游、餐飲民宿和文化體驗等產業(yè)。
其中,出租用于居住或經(jīng)營的,要嚴格遵守國家和北京有關規(guī)定,履行出租登記手續(xù),租賃合同期限不得超過20年,嚴禁出租不符合條件的房屋,嚴禁違法群租。
在放開的同時,《指導意見》還嚴格防止各類違法建設,并明確要求嚴禁社會資本利用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嚴禁借租賃、盤活利用之名違法違規(guī)圈占、買賣或變相買賣宅基地。
02
守住宅基地改革的底線
我國農村宅基地總面積約為1.7億畝,占集體建設用地的54%。宅基地是農民以集體組織成員名義獲得的,且只有集體成員才能在本集體申請宅基地,實行一戶一宅、長期使用。
對于《意見》中鼓勵與禁止的內容,中國農業(yè)大學中國土地政策與法律中心秘書長王健表示:在鄉(xiāng)村振興的道路上,宅基地是很重要的資源載體。《意見》釋放出了宅基地制度改革里一些根本的邏輯和信號,讓社會知道宅基地是保障農民居住的。因此在開發(fā)放活的同時,也要把住底線,讓公眾知道哪些是可以放開的,哪些不可以觸碰的。
03
城里人想去農村生活怎么辦?
隨著農村的日益發(fā)展,再加上這幾年在大力整改農村人居環(huán)境,鄉(xiāng)村生活更是變得舒適宜人,這也就讓越來越多的城里人想去村里生活了,好好享受下鄉(xiāng)居生活。城里人想要到農村生活怎么辦呢?
雖然政策規(guī)定城里人是不能購買宅基地的,但宅基地上的房子還是可以租的,因為農村房屋屬于宅基地附著物,并且由于近年空心村、閑置宅基地的問題比較嚴重,國家對于盤活這塊還是很鼓勵的。
需要注意的是,出租用于居住或經(jīng)營的,要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定,履行出租登記手續(xù),租賃合同期限不得超過20年,嚴禁出租不符合條件的房屋,嚴禁違法群租。
北京出臺此《意見》,落腳點是在盤活鄉(xiāng)村資源的同時明確改革的底線——堅決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這三條底線,正是宅基地制度改革的紅線。(中國鄉(xiāng)村之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