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30 07:06:41
近日,記者從民政部2022年第三季度例行新聞發(fā)布會上得知,民政部聯(lián)合農業(yè)農村部等16部門印發(fā)《關于健全完善村級綜合服務功能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黨組織統(tǒng)一領導、政府政策支持、村級組織積極作為、社會多方參與的服務機制,村級綜合服務設施覆蓋率達到80%以上,農村地區(qū)村級綜合服務保障持續(xù)改善,農民生產生活需求進一步滿足,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斷增強。
民政部相關負責人表示,服務最大的短板在農村。健全完善村級綜合服務功能,是國家對村級服務首次系統(tǒng)性、完整性提出要求,對村當下需要哪些服務做出了回答,是加快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豐富多樣化生活服務供給,是全面推進鄉(xiāng)村振興,加強農村基層治理現代化建設,促進農民農村共同富裕的重要舉措和必然要求。
《意見》明確,今后一個時期農村綜合服務重點工作包括兩方面:一是強化縣級人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兜底責任,確保綜合服務供給下沉到村,推進衛(wèi)生健康服務,醫(yī)療保障服務,就業(yè)和社會保險服務,社會服務,文化、體育和教育服務,生產服務,生活服務,人居環(huán)境服務,警務和法律服務,應急和社會心理服務等10方面重點公共服務事項;二是村級組織要調動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積極性,廣泛參與公共服務,辦好本村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yè),包括依法協(xié)助辦理政務服務、廣泛組織開展志愿服務和慈善活動、積極引導農民自我服務等。
《意見》對健全完善村級綜合服務功能提出三方面要求:一是基礎性。加強村綜合性、兜底性服務能力建設,既著力補齊短板、提升農民福祉,又立足“保基本”定位,充分考慮經濟發(fā)展狀況和財力負擔的可持續(xù)性;二是規(guī)范性。逐一梳理村級綜合服務特別是公共服務的基本內容、保障水平和供給方式,有序擴大公共服務供給;三是可操作性。堅持“基本+”的編制原則,按照均等化思路提出適用于全國多數地區(qū)的一般性要求和指導性目錄,明確縣級人民政府及其職能部門、村級組織各自職責,引導各地區(qū)各部門推進服務向村下沉。
作者: 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