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13 16:34:04
4月6日,記者從示范區(qū)住建局獲悉,楊凌示范區(qū)房屋建筑工程建設單位在依法確定施工單位后,可分階段辦理施工許可,建設單位在取得正負零以下部分施工許可后,即可先行開工建設,項目可在規(guī)劃方案意見審定后即可分階段辦理施工許可。
此舉措是楊凌示范區(q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等相關規(guī)定,結合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有關要求探索實施,也是示范區(qū)扎實貫徹落實陜西省“高質量項目推進年、營商環(huán)境突破年、干部作風能力提升年”活動的具體舉措。
建設單位在依法確定施工單位后,可按照分階段辦理:按正負零以下部分(不含地基基礎)階段及正負零以上部分階段分別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建設單位取得正負零以下部分施工許可證后,項目現場即可施工土石方開挖、基坑支護等分部分項工程。
記者了解到,本措施實施前,項目如需辦理施工許可,工程前期的準備深度需達到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核發(fā)、主體施工圖設計完成并圖審合格、消防及人防專項審查合格等條件,整體準備周期需時較長。實施后,對于一些重大工程項目可分階段先行辦理正負零以下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單位在取得正負零以下部分施工許可后,即可先行開工建設,有利于項目早日進場施工,大大壓縮了項目前期準備時間。
此外,本措施實施前,施工許可證核發(fā)需建設單位取得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人防、消防、抗震等審批手續(xù)方可辦理。實施后,項目可在規(guī)劃方案意見審定后即可分階段辦理施工許可,并進行土石方開挖、基坑支護等作業(yè)內容。在此施工階段內,建設單位可同步報審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施工圖設計、抗震設防、消防及人防審查等手續(xù),改變了“先申報、后施工”的原有傳統(tǒng)模式,做到了資料報審與項目施工的同步協(xié)調,項目進展效率顯著提升,確保了重點建設項目的“早落地早開工早建設”,全力推進項目建設提速增效。
記者 行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