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27 10:45:00
6月26日,財政部、應急管理部再次預撥4.96億元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支持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貴州、廣東、廣西等9省(區(qū))做好洪澇及地質災害救災工作,重點用于應急搶險和受災群眾救助,支持做好搜救轉移安置受災人員、排危除險等應急處置、開展次生災害隱患排查和應急整治、倒損民房修復等工作。
財政部要求有關省(區(qū))財政廳抓緊將資金撥付災區(qū),及時了解掌握災區(qū)應急救援資金安排和資金需求,采取措施全力保障,并切實加強資金監(jiān)管,充分發(fā)揮資金效益。